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不同专业岗位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1:4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根据规定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因故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复审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 22~23日。
复审地点:,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七楼(合肥市陈村南路100号)。
联系电话:0551—5584980。 联系人:高玉泉
2、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复审时间: 2009年6月 21日全天。
复审地点:安徽电气工程学校人事科(合肥市长江西路539号)。
联系电话:0551-2320500。 联系人:赵新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1、专业测试时间:2009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专业测试地点:(同前)。
3、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与发展潜能等。
4、面试方法:面试采取口头提问的方式,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
5、面试步骤:①参加面试人员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②考官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二)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1、专业测试时间:2009年7月 13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生请于当天上午7:30前到学校报到。
2、专业测试地点(同前)。
3、面试方式:专业测试分面试与试讲两个环节,先面试、后试讲,当场公布成绩。试讲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其中试讲占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占专业测试成绩40%。
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等。
试讲:试讲采取上一节课的方式,分不同专业进行。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1小时备课,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四、考官组的成立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人员2人。
如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与招聘岗位低于3:1比例的,以当日专业测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五、确定考核人员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将名单报省农机局审定。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招聘单位和省农机局负责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1:1的比例进行,参照我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在省城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根据缺额,按考核、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一周(安徽农机化网:
http://www.ahnjh.gov.cn)。经公示无异议,报省农机局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51-2669128
省 农 机 局
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