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电气校党〔2011〕1号
各党支部:
现将省农机局皖农机机关党函[2011]104号转发的省农委《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皖农直[2011]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按要求组织评选工作。
1、精心组织评议、评选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起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坚持评选标准。要好中选优,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按规定比例确定名额。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离退休党支部2名,其它党支部各1名;先进党支部按评选标准自我申报,整理出事迹材料,报上级党组织考察确定。
4、按时上报材料。将支部的评议、评选情况、评优、报先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于2011年6月10日前报校党委。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