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539号,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3.乘车路线:119路公交到省电气工程学校站下;22路、3路或快4路公交到三十四中站下,学校在马路对面;
4.联系电话:0551-62320500,联系人:徐小伍。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电气工程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加试讲方式,根据岗位需求,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40分。
试讲,要求按指定内容,当场授课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根据所学专业,由组织考试方提供教材并指定讲课章节,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封闭式备课,备课时间1个小时,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60分。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评定并公布,试讲参考教材和教案纸由组织考试方统一提供。
(二)专业测试时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岗位代码300240),8月8日上午测试;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岗位代码300242),8月8日下午测试;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岗位代码300243),8月9日上午测试;电子商务专业(岗位代码300244)8月9日下午测试;
测试地点:安徽电气工程学校教学楼(合肥市长江西路539号,地址、乘车路线和联系方式同上);
注意事项:(1)专业测试时考场全程封闭,上午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请于当日上午8:00之前,下午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请于当日中午12:30之前,到达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候考室报到,参加考试顺序抽签等,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安排以现场示意图为准;
(3)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五)考官构成
成立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六)专业测试成绩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百分制)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应聘者统考分数÷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农机化网和安徽电气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安徽农机化网和安徽电气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农机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农机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农机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320500(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0551-62664254 (省农机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2617244(省农机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