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现对安徽电气工程学校教师信息化提升暑期校本培训项目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电气工程学校教师信息化提升暑期校本培训采购项目
2.项目概算:肆万元整(¥40000.00元)
3.项目内容:
A.信息化教学理念培训(半天)。让老师了解当前信息化教学的形势及最新慕课&微课理念;
B.微课制作理论知识学习(半天)。展示优秀教学案例,并从案例中学习其设计思路和制作方法,了解微课在教学中怎样应用;
C.微课制作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师现场指导(2天)。分类讲解微课制作的思路、步骤、方法、技巧。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近五年全国范围内为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培训的业绩不少于10例,其中,安徽省内不少于5例,须有合同、发票等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
5.能够为本项目提供一支专业的培训师和管理团队,其中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摄像师不少于1名,专职讲师不少于4人(其中国家级信息化专家不少于1人),教辅人员不少于8人。
6、能够提供培训时所用的必要设备支持。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 须配备与线下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线上移动教学平台,辅助培训项目的有效完成。
2.理论培训集中在报告厅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分组在机房进行,参培人数约70人,预分9组。
3.培训应使用当前主流软件,主要包括Easy Sketch Pro、Focusky、Camtasia Studio等。培训前应提前到学校机房预安装软件。
4.所有的培训内容须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培训过程中,需要配合使用移动教学平台进行签到、互动,分享资料,共享案例,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后,可以继续使用移动教学平台当中的资源,并给予学员持续交流平台,学员可以持续与值守专家进行线上交流,线上评价,也可以与相同需求的学员进行学习交流,提供虚拟的学习社区。
5.培训时间安排在9月4—8日之间,具体时间需要商定。
6.本项目为综合报价,报价应含有且不限于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本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特殊情况:采购人要求除外)
7.培训完成后,须利用移动教学平台进行培训满意度测评。
四、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授权书(法人投标可免);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如场地要求、硬件要求、专家配置、培训日程安排、培训内容等);
4.报价表;
5.不少于10个培训业绩 (省内案例不少于5例)证明材料;
6.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一览表,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
7.针对此次培训线上的移动教学平台具备签到、选人、抢答、课程建设等功能,有学习资源供培训老师阅读(需提供移动教学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A级等级信用证书等。不得借助第三方软件,需是自己所属公司研发,开标现场进行演示,如不演示,由采购方酌情处理);
8.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9.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情况介绍(各供应商如实介绍情况)
10.标书一式三份,密封,外边写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本文件网上公示起至2017年7月21日14:30前截止。
地点:安徽电气工程学校教务科(中教3楼)
六、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3点
地点:安徽电气工程学校会议室(中教2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0551-62320502 13856076899
九、付款方式:
根据培训满意度测评结果情况,满意率≥80%,可全额付款,50%≤满意率<80%,扣项目款10%,满意率低于50%,扣项目款20%。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中标单位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等报账资料。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2017年7月17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