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第五十三条至五十八条对教学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规范的要求,我们必须补充和完善教学检查制度。学校一九九六年教学工作计划中已把抓好教学检查,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列入主要工作之一,并制定了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现就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期中和期末三个阶段性检查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科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副科长、学科主任为成员。
2.各学科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学科主任任组长,各教研组长为成员。
二、检查时间
1.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分两次进行。一次在上学期末最后一周,一次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
2.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在第10周进行。
3.期末教学检查在学期放假前两周内进行。
三、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工作主要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授课教师安排、授课任务书及课程表、教材、实验器材、教师授课计划和教案的准备情况,实习、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的安排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有三项内容:教务科组织校各班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汇总评出等级;教务科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映、意见和建议;教务科组织授课计划实施进度进行检查。
3.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是:教学计划与教师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教师教案检查与评价;学生作业检查;期末考试的组织与检查;教师课程教学小结、专业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分析和教务科对全校各班学生专业成绩的统计和分析。
四、程序和要求
1.各学科检查组和教务要按规定时间对有关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报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形成教学检查书面材料报教务校长审阅;有关材料送校长、书记审阅。
2.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要在教务工作会议上进行汇报并详细记录,各项检查材料认真归档管理。
3.学生作业检查在期末考试前2-3周进行;教师教案检查及评价在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课程和专业教学质量分析、学生学业成绩统计与分析在假期进行。
五、三个阶段检查均属教学常规检查
如无重大变动,每次教学检查前不再发文,请教务科、各学科按本规定进行。
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