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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实训、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9-24 17:9:43 点击:

    校外实习、实训,走产学相结合的道路,是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检验教学成果的关键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成功地走向就业岗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结合以往学生实习的实际情况和实习单位反馈的信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并指定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二、学生实习一般由校统一安排,学校与实习单位、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也执行本规定。
    三、实习单位必须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按时接待实习指导教师的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实习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实习情况。
    四、实习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实习学生加班,如确有加班要求,在争得学生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可安排加班。
    五、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变更实习场所。不在指定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实习成绩为零分,并依照校规严肃处理。
    六、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同时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每天严格考勤,生病需持医院病假单向实习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需要回学校参加活动,由学校出具公函,事先向实习单位办理请假手续。若无故旷工,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七、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应尊重带教员工,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发生直接冲突。若因学生的原因,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实习单位要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国家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为零。
    十、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学生应根据专业的要求,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督促下,撰写好实习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考核、严格评分,并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实事求是地给每一位实习学生评判出真实的实习成绩。
    十一、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要对本次实习做出客观全面的书面总结。
 
  对实习实训学生的要求:
    1、提高对实习实训教学的认识,要按大纲要求完成任务,写好实习实训报告。
    2、尊重指导教师,实习实训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习实训纪律要求如下:
    (1)实习实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对特殊情况须持证明,并经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2)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实习单位有关保密的规定。
    (3)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丢失现象,照价赔偿。造成重大事故,须负相应责任。
    (4)必须参加考试或考核,实习实训成绩记入档案,成绩不及格,必须补修。

    实习实训报告
    1.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必须认真做好实习实训笔记,按期完成实习实训课题作业,实习实训结束时,并按实习实训大纲要求写出实训实习报告,并按时交指导教师批阅。
  2.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实习实训报告和学生实训成果,在实习实训过程中还应记录学生实习实训中的表现,在此基础上写出实习实训评语,评述学生实习实训中思想行为表现。
  
     实习实训成绩考核
    1.实习实训结束时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有条件的综合考核应以实操考核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
  2.实习实训成绩由实习实训报告、总结、作品等成果,实习实训中表现和综合考核三种成绩组成,指导教师综合这三方面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3.无实习实训笔记、报告等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凡实习实训期间请假超过全部实习实训时间的1/3者,或无故旷课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其成绩以不及格处理;
    4.实习实训成绩单列入成绩册。
 
 
                                                                   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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