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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气工程学校教务处有关分工及职责权限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9-24 17:9:35 点击:
 
    为了加强教务系统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认真落实主任负责制,特就教务系统的分工及主任与副主任的有关职责权限,规定如下:

    一、
教务分工
    1.原则上将教务工作分成一个主导板块:教学;两个辅助板块:实验、实训和图书馆、教材、教研组。
    2.教学辅助板块是整个教学板块的一个具体内容和具体环节,必须服务和服从于教学主导板块,一切以教学为中心。

    二、
分工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教务副主任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更好的调整和完善我校教学工作的整体思路与教学模式,发挥主任全面负责的指导性、监督性和宏观规划作用,经分管校长同意决定由教务主任分管教学主导板块。
    三、分工原则
    1.按照层层负责、正职全面负责的原则,主任对分管校长负责,分管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学科主任对分管副主任分工负责。
    2.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协调一致,相互协商,以诚相待。
    3.加强工作的透明度,不搞暗箱操作,不搞个人说了算。
    4.主任既要全面负责,又要不要敢于承担责任,为副主任分忧解难。
    5.主任要敢于拿主导意见,要敢于行使本科室决策权。在本科室意见不能形成统一,并影响教学工作时,主任要敢于行使否决权。

    四、
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有关解释
    1.学科主任具体负责实验设备的管理,实习实验实训的安排与执行,以及校领导与主任所交代的有关工作。
    2.教研组负责教师的管理和教研活动,以及校领导与学科主任所交代的工作。
    3.加强教学设施设备及有关教学用品采购的共同负责制。教学设施设备及有关用具的添置必须由教务主任委托分管副主任制定计划和报告,经主任同意后,上报校领导。采购操作过程中,由分管副主任学科主任及相关教研组长共同联系,共同操作,共同负责,加强操作的透明度,严格验收制度。
    4.教务系统的采购支出款项在500元以下,须征得主任同意后,由分管副主任签字,交校领导批准。采购支出500元以上,包括整体设备的购置,实习费用的支付,教材费用的支出等,必须由主任审核签字,方能报校领导批准。
    5.教务系统的对外联系工作,必须经集体协商安排后,以科室名义对外联系。
    6.本决定自2002年9月执行。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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