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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气工程学校黄梅戏爱好者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09-8-25 15:8:42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原省农机校)黄梅戏爱好者协会是在校团委和学生科的领导下,为丰富广大师生业余文化生活,加强与兄弟学校联络和交流的群众性组织艺术团体。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在党的文艺“二为”方针的指导下,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提高广大师生的审美观和文化素养,培养兴趣与爱好,促进黄梅戏艺术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协会挂靠在共青团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委员会,业务隶属于省黄梅戏艺术发展基金会和省黄梅戏剧院指导,所有为协会提供资金的团体或个人均为协会会员。协会分团体和个人两种,有协会发给会员证。
    第四条:理事会为黄梅戏爱好者协会权利机构,领导和监督爱好者协会的各项工作,常委理事会聘请名誉会长及顾问若干人,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常务理事九至十一人。常务理事人选由校团委提名,报校党委批准。
    第五条: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公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物,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会长办公会议任命。
第三章  经  费
    第六条:黄梅戏爱好者协会资金一靠学校支持,二靠省黄梅戏基金会和省黄梅戏剧院扶持,三靠收取个人(会员)的费用。个人会费每月壹元,每半年交纳一次;四是靠举办黄梅戏艺术培训班,收取学费(本会会员收取优惠)
    第七条:活动经费全部用于本会宗旨相关的活动和事业。
第四章:活  动
    第八条:组织爱好者观看黄梅戏电影、电视、戏剧演出等,参与黄梅戏剧本创作,排练演出,比赛和校际间交流等各项活动。
    第九条:对优秀的黄梅戏剧本的表演、导演和各级组织的黄梅戏爱好者比赛获好成绩者进行奖励。
第五章  权  利
    第十条: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为黄梅戏爱好者协会领导成员的权利;有参与和监督爱好者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协会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和有关国家法令办事,建立独立的会计、审计制度。校团委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保障协会资金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
    第十二条:对协会创办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团体及个人,协会将运用多种形式给予表彰、宣传和奖励。
第六章  会员的条件、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是本校师生,凡自愿加入本会会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思想政治上要有一定的觉悟,在学习和工作上要不断的努力和提高,在言行上要争做“文明”青年。
    第十四条:本会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维护协会的声誉和权利。
    第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爱好者协会常务理事会。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黄梅戏爱好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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