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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期】自查整治,接受监督——我校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 11:12:1 点击: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第二期

 

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513

 


自查整治,接受监督

——我校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

 
    根据省农委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党组[2016]24号)和省局分党组会议精神,学校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校党委强调“四个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支部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启动阶段,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

    4月26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宣布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党委书记刘传厚任组长,副书记、校长薛杰,纪检委员、副校长赵新彤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新彤兼任办公室主任,校办公室、财务科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4月27日至29日,学校全面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全面清查,“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要求校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备查工作。学校要求各科室必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如实向组织反馈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科室分工合作,克服困难,做到自查全覆盖。

    4月29日,学校召开校党委(扩大)会议,公布了我校四个专项整治的自查结果。经过自查,校办企业1所(安徽新地驾驶员培训学校),2位同志报告其个人在企业兼职取酬,未发现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小金库”违规行为。未发现我校领导干部存在未经组织审批违规兼职,或名义上已提出辞职,实际未履行程序,仍然兼职,无违规取酬和获取其它额外利等违规行为。会议要求各科室将结果及时通报到全校教职工,并按文件要求,于5月3日到9日在全校公示。会议决定继续通过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全校教职工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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