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2007]33号),以及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07]35号)要求,为了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传厚,副组长:周立新、薛杰、张家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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